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民办初中学校:培文中学200人、培文阳光实验学校240人、学海中学445人、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295人、西湖双语实验学校200人。
民办小学: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85人。
二、报名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民办初中入学”或“临海市民办小学入学”,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所填报的学校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等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温馨提示:
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时,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并号捆绑电脑派位(限报同一所学校),须先选择“是‘双/多胞胎’”,再选择双/多胞胎中的一个身份证号作为电脑派位号码,另外的身份证号作为被捆绑号码。同时还需上传双/多胞胎相关佐证材料。
2.报名对象: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报名时间: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若有补报的,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优待对象及土地协议生,不能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录取
1.招收优待对象、土地协议生等入学。根据国家、省、台州市、临海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6月16日前,高层次人才子女向临海市人才办、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向临海市经信局申请;本校教师子女、学校征地及拆迁协议规定的对象向所在学校申请;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向市教育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
审核通过并确定就读学校的优待对象由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7月3日,电脑派位对象名单公示。
(2)7月4日,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
若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招足,需补录的,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严肃招生纪律。已被电脑派位预录取的学生,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预录取学校报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该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的入学权利,等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实行统筹安置。
2.缴费报到时间:7月5日.
3.每个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分两段进行。第一段派位将产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段派位将按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产生备用名单。
备用名单仅用于电脑派位后放弃录取的学位补缺。补缺办法为按顺序依次递补。补录时间为7月6日。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培文中学: 0576-89589878
培文阳光实验学校: 0576-85170777
学海中学: 0576-89113113
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 0576-89332466
西湖双语实验学校: 0576-85856999